用益物权是指物权的一种分类。而求权,是指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。
现代民法中的定义
1、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,与担保物相对,指对他人的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。包括地上权、地役权、典权、永细权等。
2、请求权是指行为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,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,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。
3、现代民法中用益物权包含: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居住权和地役权。
4、用益物权简单的理解,就是指并非是产物所拥有人,却对他人拥有、持有的不动产物所等享有的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。